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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回国前夜,她找出老款手机充上电,只剩一条未读信息“不分手,行吗?”热泪砸在亮着光的银色屏幕上,她拿着手机的手指止不住颤抖。

遇到事故,那条她爬上去四个小时的泥泞山路,他背着她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走完。

救援队的人看到要过来接过女生,他避开了,将背上的人放上担架,他撑了一路的膝盖一弯,摇摇晃晃跪了下去。

他目光固执的看向走过来的医生,“她腿伤了。”医生看向女生的腿后跟破了皮,再看向他,肿起的腿从脚踝蔓延到小腿上,又青又紫的肿着,还带着沾血的刮痕,伤口里面甚至还陷着刺。“年轻人,再怎么逞能也先看看自己的情况行吗。”

他低声嗯了一声,没功夫和他们打岔了。隔着半截手臂距离一点点帮她拍干净身上沾着的泥土。

医生无语了一瞬,得,白说了。

等她醒来,他说“值得,绵绵送给我的皮筋,怎么会不值得。”他戴了两年,存了两年的幻想,希望,怎么会不值得。

“小皮筋是证明你已经有主了,是有女朋友的人呀。”曾经女生窝在他怀里,给他套上头绳,嗓音娇娇的解释。

他是有主的人,主人是她。

他在等,等没心没肺丢下她就走的小混蛋回来。

她哭声顿住,回来后她没见过他手上戴过什么东西。她朝他脖颈上伸手,手指颤抖着一勾,一直隐于胸口布料之下的绳子尽数被勾了出来。(烈焰深情)

银质蝴蝶结没有泛黄,只是边角处的棱角被岁月磨成浑圆,黑绳底端有一截又被黑色的细绳缠了一圈。

谁能想到他们口里又酷又野的沈野王,脖颈上居然戴了个小蝴蝶结坠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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